湖北省古玩藏品研究会财务管理制度
湖北省古玩藏品研究会
财务管理制度
一、严格遵守有关财务纪律。
二、本会接纳外部的无偿资助,均按接受时的资金入账。作为本会的自有资产,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,本会可以按决定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,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干涉本会资产。
三、本会须在每一季度终了时,将上期财务收支情况向常务理事会公布,理事会须于每年1月31日前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收支情况。
四、凡有重大开支项目,由会长办公会提出方案,须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后实施。
五、本会独资或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实体,实行独立核算。本会作为产权单位,行使监督权,享有收益权。
六、本会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前,必须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。
七、本会资产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或挪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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