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省古玩藏品研究会会长职能职责
湖北省古玩藏品研究会
会长职能职责
一、会长职能
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。
依照会员(代表)大会决议,本会《章程》的规定和国家的有关的法律、法规,以提高会员鉴赏研究水平和弘扬民族文化为目的,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。
二、会长职责
1.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。
2.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落实情况。
3.代表本会签署合同、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。
4.主持办事机构开展的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。
5.提名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,对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、实体机构和职位提出建议,交会员代表大会决定。
6.决定办事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的专用工作人员的聘用。
7.处理其它的日常事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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