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瓷分会工作制度——领导成员管理(2014-7-3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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陶瓷分会工作制度——领导成员管理(2014-7-30)

湖北省古玩藏品研究会[size=x-large]陶瓷分会
[size=x-large]工作制度——

[size=x-large]领导成员管理


一、会长职责

1.召集和主持陶瓷分会主任办公会议,以及陶瓷分会常务会、分会全体会员会议

2.检查会员代表大会、常务理事会、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

3.代表本会签署合同、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

4.主持办事机构开展的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

5.任命分会副会长、秘书长以及下属实体机构的负责人

6.决定分会下属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、实体的专用工作人员的聘用

7.处理其的日常事务。

三、副会长职责

1.接受并完成会长所分配的工作及委托事项

2.参加会长办公会议、理事会、会员大会,行使表决权

3.贯彻执行各项会议决议

4.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

5.争做分会的带头人,以实际行动加强分会的凝聚力。

三、秘书长职责

1.在会长的领导下处理分会日常工作,领导分会办公室工作,按照会长要求协调处理各副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秘书长之间的工作会长

2.围绕分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提出建议和措施,供分会会长决策

3.组织开展陶瓷的鉴赏、研究

4.协调组织分会重要公务活动

5.负责联系各社会团体、行业协会、上级研究会、文物单位等工作

6.办理分会的其他工作。

[hbgwyj 于 2016/7/5 0:44:33 编辑过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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